4.2 安全要求


《动物园动物管理技术规程》 CJ12—86
4.1.2 凶猛动物的笼舍、围栏、护网、沟壕、门锁等,应每天全面检查。动物笼舍内不得放置任何危险物品,门窗玻璃和取暖设备应加防护网罩。
4.1.3 凶猛动物的串笼和笼舍清扫,应严格按规程操作。进入可接触动物的笼舍,应持必要的防护用具,注意动物的神态,两人入舍操作。
4.1.7 严禁私带枪支弹药、弹弓、毒品者和酗酒、精神失常者入园。
4.2.3 搬运装有动物的笼箱应稳抬轻放,严禁倒置或倾斜。
4.3.2 动物脱笼后,工作人员应立即上报,尽快疏导游人,设法捕捉动物。对无法捕捉的凶猛动物,应予枪杀。
《公园设计规范》 CJJ 48—92
7.5.4 电力设施、猛兽类动物展区以及其他专用防范性护栏,应根据实际需要另行设计和制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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